【儿童体格发育规律】
生长发育阶段 | 生长调控模式 | 生长速率 |
胎儿期 | 营养调控模式 营养促进胰岛素分泌,IGF分泌促生长 | |
婴儿早期 | 延续营养调控模式 | 第一个生长高峰期 |
婴儿>6月龄 | 垂体分泌GH轴调控促生长 渐替代营养调控模式 | 生长速度渐下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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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期 | GH轴调控为主 | 生长速度下降, 相对平稳生长5~7cm/年 |
青春期 | 性激素和GH协同作用促身高增长 性激素在骨骺软骨生长板促骨发育成熟,即骨骺老化与融合,形成对青春期线性生长的双相功能 | 第2个生长高峰期 |
青春期生长3阶段
女童PHV
男童PH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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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儿童体格发育评估】
儿童体格发育正确评估的基本要素:
获取准确数据: 精确的测量工具、规范的测量技术、训练有素的测量者。
采用标准化生长曲线进行动态评价。
结合生长水平、生长速度、匀称度和成熟度等指标评估。
1.生长水平评价:测量值与参照值比较,获得该儿童在同种族同年龄同性别人群中所处位置。
(1)建议采用
中国0~18岁儿童生长参照标准及生长曲线。
婴幼儿,尤其是母乳喂养婴幼儿可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生长标准。
(2)年龄身高的正常范围标准
标准差法:±2s。
百分位法:百分位数P3~P97。
(3)生长迟缓程度评价: 临界和轻度为主。
矮小症-身长/身高低于 -2s或P3 | 身高超过+2s或P97 |
宜转诊内分泌科进一步排除
| 及时转诊内分泌科进一步排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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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生长速度评价:指定期连续测量获在一定时间内的增长值,是决定生长发育水平的关键。
(1)最简单的评价方法是应用生长曲线图。
(2)动态连续追踪生长曲线图筛查生长速度异常的儿童。
生长正常 | 儿童定期测量值各点均在生长曲线上同一等级线 或在2条主百分位线内(P3、P10、P25、P50、P75、P90、P97)波动 |
生长缓慢 | 年龄的身高曲线向下偏离>2条主要身高百分位数曲线(如从>P25到 或者生长速度 <2岁<7.0 cm/年 2~<4岁<5.5 cm/年 4~<6岁<5.0 cm/年 6岁至青春期前儿童<4.0 cm/年 青春期<6.0 cm/年。但临近青春期儿童可存在暂时性生长速度缓慢 |
(3)青春期生长评价的影响因素:
生长特点、起始时间早晚、进展快慢、生长高峰速率
父母遗传因素
3. 身材匀称度评价:评估包括体型与身材匀称度。
(1)体型匀称
是评估体重与身高/身长的关系
如身长的体重(W/L)或体质指数(BMI)能反映一定身高/身长的体重范围,多用于营养评价。
身高/身长是头、脊柱与下肢3部分长度的总和,3部分在各年龄时期生长速度有明显不同。
(2)常用评价指标
坐高/下肢长、坐高/身高等。
身体上部: 坐高(头与脊柱之和)表示。
匀称度: 顶臀长或者坐高与身长/身高的比值,反映身体比例。
对于矮小儿童: 常采用坐高/下肢长鉴别匀称性或非匀称性矮小;
对于肥胖儿童:可选用体质指数反映整体肥胖程度。
(3)伴面部、躯体不对称,身体比例异常,需除外遗传性骨病或矮小相关综合征。如
Silver-Russell综合征:躯干四肢左右不对称;
先天性软骨发育不全、成骨不全症、非营养性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:上下部量比例失常的短肢型侏儒;
Turner综合征:颈蹼、盾状胸、肘外翻、面部多痣等;
Noonan综合征:眼距宽、内眦赘皮、眼睑下垂并下斜、双耳位置低并后旋等。
4.成熟度评价
(1)性发育程度评价身体成熟度
1)评估内容主要包括:第二性征、性器官发育与性功能水平。
2)常规采用Tanner分期评价第二性征发育/身体成熟度。
3)性器官发育与性功能水平
性器官发育评估:B超检测卵巢容积、子宫大小; 或测定阴茎、睾丸长径。
卵巢容积超过1~3 ml、睾丸长径≥2.5 cm提示进入青春期。
辅助了解性发育情况:性激素水平、抗苗勒管激素、抑制素B等生化指标。
下丘脑-垂体-性腺轴水平评价: GnRH、GnRHa激发试验。
4)性发育问题:均需转诊到儿童内分泌科进一步评估
性早熟:女童<8岁、男童<9岁出现第二性征发育;
性发育延迟:女童>13岁、男童>14岁未出现第二性征,需考虑性发育延迟,如Turner综合征、Klinefelter综合征等。
(2)骨龄评价。
1)长骨干骺端次级骨化中心是长骨增长的重要部位,随年龄按顺序和解剖部位有规律出现。
2)骨龄反映儿童体格发育成熟度较实际年龄更为准确。根据骨龄与实际年龄的关系,判定骨龄等于、落后或超前于实际年龄。
3)正常骨化中心出现的年龄有较大个体差异,多采用实际年龄±2 s为正常骨龄范围。
4)儿童骨化中心的出现与生长激素、甲状腺素、性激素有关,骨龄可协助诊断某些内分泌疾病。
骨龄显著落后:生长激素缺乏症、甲状腺功能减低症;
骨龄明显超前:中枢性性早熟、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。
5)骨龄评定方法不同可致判定结果差异,目前骨龄评定的方法分为计数法、图谱法和评分法。
【儿童体格发育临床实践误区】尽可能避免临床工作中常见误区及过度医疗。
1.错误界定“矮小”
部分家长提出违背生物学规律的身高要求,甚至因过分追求身高而滥用药物;
部分家长认为身高低于P50即不正常,属“矮小”,要求治疗。
国内外指南均明确以儿童身高低于同种族、同性别、同年龄2 s(P2.3)或-1.88 s (P3)为矮小。
需要正视遗传在身高上的决定性作用,避免盲目提高身高的目标值、对身高过度关注甚至过度医疗。
2.错误认识青春发育启动年龄与最终成年身高关系
家长对青春发育的普遍焦虑在于对最终成年身高的担心。
青春发育启动年龄不是最终成年身高的绝对影响因素。
最终成年身高主要还是取决于开始发育时的基础身高。
世界多国青春发育启动年龄每10年下降0.24岁,最终成年身高并未因此而下降。
3.片面夸大骨龄对身高预测的作用
骨龄的进展呈现连续性、非匀速性、个体性的特点。
单次骨龄检测预测未来身高不科学。
评估个体青春期的生长或成熟的平衡时应多因素综合分析。
低年龄段儿童正常骨发育存在较大变异性,骨龄评估诊断价值有限,<6岁儿童不推荐常规检测骨龄。
4.对青春期身高及骨龄变化特点认识不足
对处于青春期儿童的生长评估一定要结合青春发育启动的年龄、当前的性发育分期、年生长速率、生长高峰速率的年龄、父母身高等个体差异进行综合分析。
5.盲目扩大生长激素缺乏症(growth hormone deficiency, GHD)诊断:
(1)误区及过度医疗:
过度估计GHD发病率
盲目认为矮小症就是GHD
甚至只要身高偏矮、生长速度偏慢都随意行生长激素激发试验
单纯按生长激素激发试验结果诊断GHD。
(2)GHD
1)GHD只是儿童矮小症的原因之一,发病率为1∶4 000~1∶10 000。
2)生长激素药物激发试验用于GHD诊断应基于以下临床表现
身高低于同种族、同年龄、同性别健康人群的 -2s或P3的矮小标准;
生长速度缓慢、匀称性矮小;
面容幼稚、智力正常、骨龄落后。
3)生化学检测: IGF-1低于正常。
4)生长激素药物激发试验:生长激素峰值在激发试验中
<5μg/L为生长激素完全缺乏
5~10μg/L为部分缺乏
>10μg/L为正常
无论何种激发试验,都存在一定的假阳性率和假阴性率。
5)诊断GHD应结合
生长水平、生长速率、IGF-1、骨龄、垂体磁共振成像等综合评判
单纯按生长激素激发试验结果诊断GHD容易造成过度诊断以及后期过度治疗。
6.缺乏证据前提下扩大重组人生长激素(rhGH)适应证
(1)适应证:
GHD、小于胎龄儿生后无追赶、特发性矮身材;
Turner综合征、Prader-Willi综合征、SHOX基因单倍体不足、Noonan综合征;
慢性肾功能不全肾移植前及某些外科疾病如短肠综合征的恢复治疗。
(2)严格掌握rhGH应用的适应证,避免滥用。
7. 忽视rhGH使用禁忌及使用过程中的监测:
(1)rhGH临床应用比较安全
(2)rhGH使用禁忌,在应用rhGH前应进行常规排查,如
活动性恶性肿瘤、严重糖尿病;
导致染色体断裂和重排的罕见疾病(如Bloom综合征);
重度肥胖、未控制的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、活动性精神病。
(2)rhGH使用潜在的不良反应
甲状腺功能减退、胰岛素敏感性下降、糖代谢异常、良性颅高压、股骨头滑脱等。
应用过程中诱发或加重其他基础疾病的风险。
rhGH治疗过程中需密切监测、早期发现,及时处理,避免严重后果。
8.忽视GnRH或GnRHa激发试验对性腺轴的刺激作用
(1)激发试验对诊断中枢性性早熟有重要意义;
(2)目前存在因家长对青春发育的困惑和焦虑,过度开展GnRH或GnRHa激发试验;
(3)临床医生需要清楚下丘脑-垂体-性腺轴的激活需要结合以下内容综合判断
青春发育水平
性腺发育状态
身高生长速度
骨龄等
(4)重视GnRH或GnRHa的“点火效应”
GnRH或GnRHa可刺激垂体促性腺细胞,使促性腺激素短暂分泌增加,一定程度加速性发育;
需重视基础促性腺激素水平在诊断中的价值;
避免激发试验在临床的滥用。
9.高估GnRHa对身高的改善作用:
目前使用GnRHa来改善最终成年身高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误区。“尽管GnRHa能有效抑制垂体分泌促性腺激素,一定程度上抑制性发育进程、延缓骨龄成熟、改善其成年身高的作用,但GnRHa对身高的改善作用并不适用于所有中枢性性早熟患儿,尤其对大骨龄患儿的身高改善作用极其有限,因此对GnRHa治疗中枢性性早熟也需要高度重视个体化、规范化治疗原则,避免药物的过度使用。